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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怡景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淄博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翡翠怡景项目地块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五岭路48号,东邻五岭路,北侧隔路为淄博鲁玉陶瓷有限公司,东侧和南侧为恒泰怡景花园小区,地块中心地理坐标E117.865250°,N36.498561°(国家2000坐标系经纬度投影),地块总面积20227.3平方米。该地块20世纪60年代初之前为北岭村空闲地,20世纪60年代初转为工业用地,2019年6月由淄博市博山区自然资源局收储,并于2019年10月出让给淄博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目前,地块内原有建构筑物等已全部拆除完毕,翡翠怡景项目楼盘已开始建设,1-4#、6#楼盘处于在建状态,5#楼还未建设,但已完成场地平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存量问题对接帮扶并启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环函〔2020〕84号),本地块属于“6+1”行业已开工建设的存量问题地块,应确保年底前达到地块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因此,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我单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共设置13个土壤检测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33个(包含4个平行样),检测指标共计56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以及pH、氰化物、石油烃(C10-C40)、氟化物、丙烯腈、丙酮、铍、钴、钒、钡、锌;其中检出重金属及无机物13项(氟化物、六价铬、铜、镍、锌、铅、镉、铍、砷、汞、钴、钒、钡),总石油烃1项(C10-C40),挥发性有机物7项(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四氯化碳);除FC-S3点位表层样品六价铬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外,其余样品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及参考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 T 5216-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背景值。六价铬非本次调查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仅1个点位超标,无法与地块特征污染进行关联分析,因此,参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异常点位排查要求,在FC-S3点位四个垂直轴向1m范围内布设4个采样点,采集12个土壤样品对六价铬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故将FC-S3点位作为异常点位剔除。
       本次调查地块内无浅层地下水,故在地块外上下游共设置2个地下水检测点位,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包含1个平行样),检测指标共计51项,包括(GB/T 14848-2017)常规35项,以及石油类、铍、钴、钒、钡、镍、丙烯酰胺、丙烯腈、丙酮、苯胺、二甲苯、苯乙烯、二氯乙烷、苯并[a]芘、N,N-二甲基甲酰胺、总有机碳;毒理学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常规指标除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及硫酸盐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超标项目不属于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且主要与当地水文地质条件有关。
       综上,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无需进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