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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景观艺术长廊(一期)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临淄区景观艺术长廊(一期)项目地块位于临淄区临淄大道以南、淄河西路以东、晏婴路以北,地块中心坐标E118.344499°,N36.816554°(CGCS2000),地块面积约13244m2。现土地使用权人为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地块2017年前为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2017年开始建设临淄区景观艺术长廊(一期)项目,目前  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8年),该地块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G1公园绿地和G3广场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结合地块作为公园绿地兼容广场用地的规划,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基于以上背景,2020年8月,淄博翌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针对临淄区景观艺术长廊(一期)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组,制定调查工作计划,根据国家技术导则规定开展工作,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分析、人员访谈等初步调查工作,结合初步调查对该地块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与系统布点法结合的方式,制定了土壤初步采样调查工作计划,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7个(其中包括1个地块外对照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17个(包括平行样2个);土壤检测项目包括pH+GB36600-2018表1基本45项和多环芳烃类8项,共计54项。根据实验室结果分析,地块内土壤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综上,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无需进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