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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凤凰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地块土壤调查公示

淄博市临淄区凤凰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淄博市临淄区凤凰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地块位于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古侯路与红花路路口西北侧30米处(地块中心坐标E118.170025°,N36.914118°),地块总面积面积约27479m2(约41.22亩)。现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该地块2010年前为农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2010年-2019年1月西南侧约2500m2区域建设有养殖大棚,其他区域仍为农田;2019年大棚拆除,建设临淄区凤凰污水处理厂。根据《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污水处理厂,属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结合地块未来作为公用设施用地的规划,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0个(其中包括4个地块外对照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24个(包括对照样品6个);土壤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表1基本45项及pH,共计46项。根据实验室结果分析,地块内土壤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本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无需进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淄博市临淄区凤凰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