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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项目(标段一)地块位于山东省淄博市火车站南广场,东侧为良乡社区新建住宅区,北侧为胶济铁路,西侧为山东省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南侧为昌国路,地块中心坐标E118.061990°,N36.779362°(国家2000坐标系经纬度投影),地块总面积160848.05平方米。
       根据地块原使用用途可将该地块划分为三个区域,分别为北部区域的殡葬用地、东部区域的农用地及南部区域的工业用地。其中殡葬用地及农用地历史上均不存在工矿企业生产活动;南部区域的工业用地原主要为淄博华鹏纸业有限公司(原淄博城东板纸厂),该企业自1995年建厂投产,以废瓦楞纸为原材料经破碎、磨浆、上网、压榨、烘干等主要工序生产牛皮箱纸板和瓦楞纸原纸。2018年3月,该地块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小学用地、体育用地)及交通场站用地。2018年11月,淄博华鹏纸业有限公司拆除完毕;目前该地块内原华鹏纸业公司区域(除王舍路段外)处于施工建设状态,土地均已完成平整;农用地(除王舍路段外)处于闲置状态;殡葬用地保持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我单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国家技术导则规定开展了第一阶段工作,进行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收集到地块内及相邻(周边)历史企业的环评文件及批复等相关资料,并结合人员访谈了解地块及周边现状及历史情况,根据第一阶段调查,该地块内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但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记录,地块南侧为良乡工业园,工业企业较多,地块及周边区域存在可能导致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因此进行了第二阶段土壤及地下水初步采样分析等工作。
       第二阶段环境调查共设置28个土壤监测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148个(包含14个平行样),检测指标共计62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以及pH、氰化物、石油烃(C10-C40)、丙烯腈、异佛尔酮、甲基叔丁基醚、乙腈、苯酚、环氧乙烷、8种多环芳烃;其中检出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石油烃1项(C10-C40),挥发性有机物5项(苯、甲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各样品的检测指标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置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在地块外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地下水样品7个(包含1个平行样),检测指标共计55项,包括(GB/T 14848-2017)常规35项,以及石油类、水合肼、镍、可吸附有机卤素、苯乙烯、乙腈、环氧乙烷、苯酚、8种多环芳烃、异佛尔酮、丙烯腈、丙烯酰胺、甲基叔丁基醚。地下水中除浊度、色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硝酸盐氮、耗氧量、锰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超标项目不属于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项目地块内及周边区域的地下水均不作为饮用水源。
       综上,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无需进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