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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1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淄博市张店区18号地块位于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鲁泰大道北侧、铭波路以南,地块总调查面积为62479m2,合93.7185亩,地块中心坐标为E:117.997968°,N:36.849827°,地块东至天乙村林地,西至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南至鲁泰大道,北至铭波路,现土地使用权人为张店区房镇镇天乙村。
       地块内西侧区域2010年之前为农田,2010年至2015年闲置,天乙沙场2015年建立,2015年至2019年地块内西侧其他区域闲置,2019年淄博凯丰建材有限公司建立,2019年至今闲置区域陆续种植桃树、核桃树等树木;地块内中心部分2010年之前为农田,2010年至2019年闲置,2019年至今为林地;地块内东侧区域2004年至2009年为石灰厂,2010年至2019年闲置,2020年建造临时居住简易房。根据《淄博新区ZD04-04-03-01地块规划预条件附图》,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2023年7月,淄博市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委托我单位针对18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成立项目组,制定调查工作计划,根据国家技术导则规定开展工作,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项目组根据地块内及周边污染源分布、地块内水文地质条件并结合地块现状制定了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调查工作计划。
       本次调查共设置11个土壤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位),共取到土壤样品44组(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与管制值45项基本项目+pH+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48项。其中检出因子为:pH、汞、砷、镍、铜、镉、铅、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9项均未超标,其余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检测数据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及其他相关地方标准中第一类用地标准中的筛选值。
      本次调查共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位),共取到地下水样品4组(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及放射性指标除外)及多环芳烃、石油烃(C10-C40)共44项。检测结果显示,检出的污染物除浑浊度、总硬度、硫酸盐外均未超出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
       综上,淄博市张店区18号地块土壤检测数据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当前用地规划和安全利用的要求,无需进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