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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原一分厂地块土壤调查公示

       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原一分厂地块位于淄博市高新区铭波路9号,东至名士悦府,西至名士华府,南至铭波路,北至兰雁大道南侧未利用地。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E118.042629°,N36.850665°(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块面积为169072.9m2,现土地使用权人为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
       该地块原为小庄村农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1992年淄博市污水处理厂在此建设运营,主要处理淄博中心城区的生活污水及少量工业废水。2005年9月26日,光大国际以TOT方式获得25年特许经营权,并于当年12月成立光大水务有限公司开始运营,直至2020年12月停止运营。2020年12月至2023年8月,地块闲置。2023年8月,地块内建构筑物开始拆除并清运,于2023年10月完成拆除活动,拆除完成后地块闲置至今。
       根据《淄博高新区GX03(01-33)、GX05(03、04、13、19、25、27)地块(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后期规划为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及公园绿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要求,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组,制定调查工作计划,根据国家技术导则规定进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分析、人员访谈等工作。项目组通过对地块内及地块周边污染识别,确定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氨氮、汞、砷、铬(六价)、铜、铅、镍、镉、氟化物、硫化物、pH、石油类、氰化物、甲苯、氯仿、二氯甲烷、苯乙烯、二氯乙烷、氯化物、1,2-二氯丙烷、二甲苯等,重点关注区域为污水处理区域(进水口、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曝气池、沉淀池、生物滤池、加药间等区域及管道)及污泥处理区域(浓缩池、污泥泵房、污泥调理池、压滤脱水机房等区域及管道)。然后依据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开展了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等工作。
       本次调查共布设了85个土壤监测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及30个拆除堆土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467组(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pH和石油烃(C10-C40)、钴、氨氮、硫化物、氰化物、水溶性氟化物共计52项。检出因子有汞、砷、镉、铜、铅、镍、钴、铬(六价)、1,2-二氯乙烷、四氯乙烯、1,1,2-三氯乙烷、乙苯、甲苯、间对二甲苯、苯并[a]蒽、石油烃(C10-C40)、pH、氨氮、水溶性氟化物、硫化物共20项,其余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检出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本次调查共设置1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包含一个对照点位),共取到地下水样品13组(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及放射性指标除外)及石油类+钴、镍、二氯甲烷、二甲苯、苯乙烯、1,2-二氯丙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44项。检测结果显示,检出物中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及氨氮超过地下水IV类标准以外,其余检出指标均未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超标指标均为一般化学指标,后期开发利用中地块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无相关暴露途径,因此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地下水环境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
       综上,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原一分厂地块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满足当前规划和安全利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