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533-7011788

业内资讯

咨询热线

0533-7011788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内资讯

我国土壤修复行业面临的问题

   1、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关投融资机制,欧美发达国家目前已经基于土壤修复技术和大规模的商业应用经验,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土壤修复制度和土壤修复标准。我国相关研究起步较晚,土壤治理及修复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土壤修复质量缺乏统一的标准,土壤修复市场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验收方没有严格的资质证明标准。近年来,我国土壤修复企业规模增长迅速,从2010年的不超过10家发展到现在的300多家,但企业普遍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土壤修复市场鱼龙混杂。在美国、英国和荷兰等国,近60%的污染削减和控制投资由私营部门直接支付,通过建立“超级资金”,专门用于处理责任方不明或者不具备修复能力责任方的土壤污染。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较,中国缺乏相关融资机制,土壤修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任重而道远。
    2、资金筹集困难,受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影响,法律中对土壤污染法律责任主体以及污染人员应负的法律责任界定模糊,同时土壤污染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所造成的大体量修复工程,往往需要消耗大量的修复资金,容易造成资金紧缺问题。具体而言,首先是土壤污染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在以往计划经济背景下,我国建设了大量的国有生产企业,后续经过体制改革以及产业重组,使得产权关系、工农关系等变得更加复杂,这一情况使得明确污染主体责任存在较大难度,很难用传统“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去追究污染责任。其次是污染主体的产权虽然较为明确,但是污染产生后生产停止,企业无法盈利,必然没有能力支付高额的土壤修复费用;最后是大面积农田污染对责任人的认定比较困难,所以相关的土壤修复资金大多由政府承担。
    3、管理机制不完善,土壤环境监管职权分散,各部门之间常常缺乏联动及约束,这使得监督机制缺失,使污染者不能得到有效的惩治,归根结底还是管理机制不完善造成的。